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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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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看,企业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大多数情况下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相一致不会产生差异,但也有少数情况下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会产生差异,而由于这些差异即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纳税所得,所以税法允许可按会计计入利润的数额计入纳税所得,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超正常信用条件下取得固定资产在初始计量时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同,但计入损益和纳税所得的数额基本一致.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税法规定、纳税所得、企业会计准则、初始计量、税法差异、企业固定资产、信用条件、数额、实施条例、会计利润、许可、损益

F275(企业经济)

2012-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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