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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取消"物资采购"及"在途物资"会计科目

引用
@@ 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物资采购"和"在途物资"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运用都作了详细规定,无论是《基础会计》还是《会计学原理》,对此都作了分类与归属.但是这些界定在实践中的运用较为繁琐,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些理论进行反思.

物资采购、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学原理、运用、基础会计、会计核算、实践、理论、分类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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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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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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