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坏账损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 《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应当合理划分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的界限,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可以选择采用递延法或债务法进行核算.
纳税影响会计法、坏账损失、企业会计制度、永久性差异、应付税款法、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选择、核算、合理划分、债务法、递延法、税率、界限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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