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54/j.cnki.cjwtyj.2023.04.002
反垄断执法主导与行业规制协同的平台经济监管研究 ——理论分析与中国的模式创新
2018年以来,世界主要经济体掀起了一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立法执法热潮,政府行业规制机构参与其中,单独或协同监管平台运营商的反竞争行为.学术界对这种以行业规制代替反垄断执法的现象,是否会妨碍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建立、削弱反垄断法的权威性等问题存在争议.本文从反垄断监管实践和平台经济特性出发,分析了行业规制机构监管平台经济的原因、优势和弊端,并以加快建立平台经济"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为目标,构建了反垄断执法主导与行业规制协同监管模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金融监管机构对阿里巴巴集团相关行为调查、处罚和救济的实践,是中国政府监管平台经济的模式创新,也证明反垄断执法主导与行业规制协同监管模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行业规制、阿里巴巴案
F062.9(经济学分支科学)
复旦大学人文社科先锋计划2021-16
2023-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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