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守信用的激励与反信用的约束
经济行为主体的利益一般难以隔离由他们相互间恪守承诺或者连弃承诺所带来的正负影响.而经济行为主体相互间基于利益的承诺及其兑现乃是信用本于社会行为规范的一般属性,这样的承诺及其兑现本质上即属于经济学意义的信用,且这样的承诺能否或能否完全兑现的问题同时即属于遵守或是违反信用的问题.一般而言.经济行为主体守信用与反信用的行为构成信用的一体两面.真实经济生活中信用关系无论是拟设的或者实有的,其债权主体准备或已经借出的信用具有对可能的债务主体反信用行为的高度敏感性、易受事实的债务主体反信用行为损毁的脆弱性、一经遭受反信用行为损毁即很难迅速修复的阻滞性.
守信用、反信用、激励、约束
F014(经济学基本问题)
2008-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