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主体:自利与利他的对立统一
自利与利他均具有复杂性,而更为复杂的,还在于自利与利他的相互交叉.信用主体作为信用关系的承载人,客观上是自利与利他的对立统一体.诚信作为信用主体应有的道德品质,是信用不可或缺的伦理基石,诚信本身内含利他元素.自利与失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追求长期利益的自利不仅与失信毫无关系,恰恰相反,彼此诚信、互惠互信倒是追求长期利益的自利倾向的内在要求;惟有那种短期运利动机支配下的自利,在信息不对称、一次性博弈、缺乏可置信的惩罚威胁等条件下,才会导致失信.
信用主体、自利、利他、对立统一
F091.349(经济思想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AJL002
2008-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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