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詞的文本論詞體
詞之爲體有兩個範疇:音樂和文學.前者屬于作者與唱者範圍,而後者則屬于讀者範疇.自南宋以後或略早,詞的唱法失傳.詞體可琢磨者主要由文學作爲載體,所以從古迄今,主要從文學風格界定詞體,失之于籠統模糊,缺失從文體角度觀察詞體的具體特徵.如果由此而論,那麽精美的四言短語、經過提煉的俗言口語、由不變的長短句按意組成的「句群」,以及特殊的最常見的體段「雙調」,則是構成詞體的四大部件.
精美的四言短語、俗言口語、獨立意義的「句群」、特殊的體段
B26;TH122;V262.4
2023-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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