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詞體之犯與集詞

引用
詞之爲詞在其體.詞體之犯,具有音樂上「犯調」和文體上「犯它詞句法」二種基本意義.前者包括犯調、轉調,主要由於詞調音律的變化造成詞體的某些改變,非創新體;後者又稱集詞,主要采用聯綴和疊加二種方式構成新詞體.從文體形態考察,自度曲雖創新體,但因不詳其詞格構成,故仍從宋人,視爲犯調;集句體恪守詞調舊格,援引前人成句以達意,屬於內容表達的組合再創造;集詞則是在既有詞牌基礎上精巧構思,創製新調,表情達意.集詞對後世南曲集曲和北曲帶過曲的形成具有重要影響.

詞體、犯、犯調、轉調、集詞

I20;I22

2017-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1-21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