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57.2005.03.031
对三种献血模式的比较分析
@@ 我国采供血经历了近五十年以有偿献血为主导的工作模式.为从采供血制度上彻底取消存在诸多弊端的有偿献血模式,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颁布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献血模式,较好地实现了从有偿献血、义务献血向无偿献血的平稳过渡[1].如何更深入地实施好<献血法>,最终采用何种无偿献血模式才能持久确保临床医疗用血,无疑是值得分析和探讨的问题.成都地区在1998年10月1日前,采用以献血付给一定报酬的有偿献血模式.1998年10至2003年,主要采用以政府指令性的计划无偿献血模式.2004年起采用由公民或团体自愿无偿献血的模式.数年来,成都地区临床医疗用血量年递增率8%~10%,2004年临床医疗用血量达到2.3×104 kg.笔者通过成都市血液中心数年来的实践,对有偿献血、计划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三种模式进行比较后认为,自愿无偿献血模式是保证临床医疗用血的最佳模式,现分析讨论如下.
献血模式、自愿无偿献血、有偿献血、临床医疗、献血法、成都地区、用血量、采供血、人民共和国、义务献血、三种模式、年递增率、近五十年、工作模式、中心数、指令性、成都市、制度、政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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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3.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5-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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