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729/j.cnki.jhnun.2024.03.015
乡镇政府发挥法治乡村建设主体作用路径分析
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不断推进,作为其基础性工作的法治乡村建设在此过程中已取得了诸多成果,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乡镇政府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主体,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有其必要性及诸多现实意义.但当前部分乡镇政府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时依旧面临着主体边界模糊不清、专业化程度低、压力负担过大等现实困境.因此,针对现实问题,从乡镇政府内部与外部两方面分析梳理加强乡镇政府主体作用的路径.一方面从内部对乡镇政府自身进行优化与调适,另一方面需要其他外部因素的助成与支持,两方形成合力.以此为乡镇政府划清职能范围、提升专业化水平、降低不必要压力,使其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法治乡村建设、乡镇政府、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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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2.6;D920.0(农民运动与组织)
202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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