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763.2011.03.001
试论清朝隆化封建土地形成与权属的争夺
清朝土地制度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形成分为国有和私有两种,一种是满州贵族官员跑马圈占土地,一种是平民百姓开发土地。圈地攫取土地资源是游牧民族掠夺财富的继续。土地形成以后,争夺土地的斗争一直没有间断过。尽管清政府多次禁止民人典买旗地,并用公款4次回赎,但已无济于事,到光绪朝,旗地一统天下国有制度已到了无可挽回的崩溃边缘,经过几百年惨淡经营的八旗庄田终致解体,大量旗地变成了民田。从清朝建国到中华民国37年(1948年),纵观300年的历史,隆化封建土地经历了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发展演变阶段。
圈地、开发、分配、典卖、回赎、售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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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9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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