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763.2004.04.025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宣告合同无效"制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虽然明文规定只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卖方、买方因此种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而不对合同的效力问题进行规定,但是<公约>在买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及卖方和买方义务的一般规定专章中却设置了"宣告合同无效"的诸多规定.鉴于该项内容在合同制度中的重要性,笔者拟对<公约>的"宣告合同无效"制度作一评析,并与我国的立法现状简单比较.
宣告合同无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立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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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国际法)
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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