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763.2004.03.030
忠实义务与配偶权之法理价值浅析
婚姻关系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同时也是一种基本的法律关系.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学者观点不一.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基本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历史的倒退",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是道德问题,不能用法律手段来强调.但更多的学者则对此表示肯定,认为"夫妻应负忠实义务,这是基于个体婚姻的本质要求,是一夫一妻制度的具体体现",在婚姻法中增加"忠实义务"的规定是立法的一种进步.笔者赞同后一种学者的观点,并试图对忠实与配偶权的法理意义作一浅析.
婚姻关系、忠实义务、配偶权、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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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5(民法)
200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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