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120.2011.05.020
高等教育问责与质量保障
从商业领域到公共领域,再到教育领域,"问责"具有非常广泛的含义.高等教育同责可以分为内部问责和外部问责、社会问责与行政问责两大类.我国高等教育虽然已经比较注重问责主体的多元化,逐步由单一问责向多元问责转变,但仍然以政府的行政问责和高等学校的内部问责为主.通过加强高等教育问责,能够提高高校的办学质量,使得教师的教学和科研以及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保障,重建社会对高校的信任.
问责、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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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7(高等教育)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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