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120.2006.11.051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控制股东因其持股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而对公司的运营决策直接或间接地具有实质控制权.我国公司法实务中存在着控制股东滥用其控制权、违法违规操作、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实例.确立控制股东诚信义务,对改善我国当前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控制股东、诚信义务、忠诚义务、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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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12.5(国内贸易经济)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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