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531.2015.15.004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反思与调整--以刑事司法人格化为实现路径
宽严相济作为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其现行适用标准却并不科学。虽然有不少学者对此展开了研究,但迄今为止仍无人能提供一个合理、科学的新标准。为此,笔者以刑事司法人格化作为切入点,结合犯罪心理学对犯罪人的分类研究,在新的视域内对“宽严相济”的合理化、科学化进行了实证分析。从结果来看,对行为人是从“严”惩处还是从“宽”处理,应当取决行为人是具有危险人格还是因危险心结而犯罪。应该说,这一标准不仅更加合理、科学,同时也因为与刑事司法人格化的实践高度契合而更具操作可能性。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事司法人格化、危险人格
DF73(诉讼法)
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新时期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标准研究”201413SSCX38
2015-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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