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671.2017.01.006
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的构建
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在传统金融基础上吸收互联网的效率优势,以其独有的开放性和跨业界性,对传统金融产品的互联网潜力进行全面挖掘,并根据实际情况,衍生出形式众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互联网金融在法律监督规制和管理规制上,存在着一定的监管盲区.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在互联网金融的合法性、监管机构以及监管制度上,都未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立法和条款解释,使互联网金融暴露出多个方面的法制盲点.针对这种现状,应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已出现的类型、业务现状和法制实情,进行深层次的风险分析和体制剖析,为互联网金融能有序、健康地发展,提出法制建设的应对措施.
互联网金融、法制监管、法律规制
F832.1;F49(金融、银行)
2017-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