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671.2016.01.014
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制度的分析与完善
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社会公共事业、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以及实现宏观调控目的,政府的大规模集中采购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与个人采购相比,政府采购规模巨大,因而政府逐渐成为市场中最大的消费者.为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政府规定采购活动一般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来确定供应商.而在实际的采购活动中,很多投标人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采取不良违规行为,致使采购人等相关主体遭受损失.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特别规定了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制度.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仍落后于实践的发展,对于供应商监管的规定也有待完善.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黑名单
F812.2(财政、国家财政)
2016-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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