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创作物著作权保护的争议与对策
人工智能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人工智能创作物也应运而生,其问世和发展丰富了人类的精神文明世界.为了进一步开发人工智能创作物,我们需要为人工智能创作物争取著作权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既鼓励创作动力,又平衡各方利益.但是在现阶段,学界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保护仍然存在争议,分别是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主体归属性和其客体独创性问题.面对这两大争议,本文提出解决人工智能创作物著作权保护争议的两个保护模式,分别是邻接权保护模式、"孤儿作品"保护模式.
人工智能创作物、著作权、邻接权、"孤儿作品"
D923.41;U617;G40-014
202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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