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生态问责制述评及借鉴
德国生态问责制的法律制度体系比较成熟,目前已经形成了内部行政机关、审计机构、环保NGO、咨询机构、公众相互配合的问责体系,并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和环境诉讼机制,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德国生态问责制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生态问责制的建设和改进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德国、生态问责制、问责主体
D73/77;X321(各国政治)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生态问责制国际比较研究”15YJC81001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问责制国际比较研究”12BZZ043、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方发达国家生态问责制比较研究”HB14GL009的研究成果.
201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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