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权的国家给付义务研究之创新视角:经济发展
受教育权保障的国家给付义务研究之所以要基于经济发展的视野,有三点理由.首先,学习机会权的不平等、学习条件权保障的乏力和高校专业结构与经济部门结构间的不协调性等现实问题,对受教育权保障的方式和手段提出了重重质疑;其次,传统教育领域的理论,无论是法哲学视角的权利义务论,还是民生政策视角的教育事业论,抑或是经济发展视角的教育效益论,虽然它们自身都为受教育权、国家义务以及受教育权保障的经济视角铺设了坚实的底基,但同时,由于研究的“封闭性”导致其通病在于缺乏对受教育权这一权利本体的关注,从而也难以建构起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具的权利保障观;最后,该视角的选择也是受教育权、国家给付义务和经济发展三者间辩证逻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受教育权保障的公平性及其对应的国家给付义务的效率性“共赢”的保证.
受教育权、国家义务、经济发展、人力资本
D921(中国法律)
201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社会权度量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研究”SKYD2013001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015-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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