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478.2008.01.011
政府规制与规制政府
政府规制与规制政府的目的,既不是用理想的政府去代替不完善的市场,也不是用理想的市场去代替不完善的政府,而是要在不完善的现实政府和不完善的现实市场之间,建立起一种有效的协调机制,使现代政府能够根据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原则和交易成本最小化原则,努力探寻政府与市场的均衡点,实现社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政府规制、规制政府、公共利益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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