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离婚』可否申请确认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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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李某共有两处住房,分别为120平米和90.6平米,最近我们打算将90.6平米房屋出售.为规避"国五条"相关规定,少交税,决定假离婚,约定90.6平米房屋归我所有并由我出售,120平米房屋归李某所有.没想到,我们办理离婚手续后不久,李某竟然与马女士建立特殊关系,准备结婚.我要求复婚,遭到李某拒绝.为阻止李某,我打算以离婚有假为由起诉,申请法院确认协议无效,请问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2013-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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