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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特殊时期”女工权益

引用
案例:林某在某机床公司从事仓库保管工作.去年初,为防止习惯性流产,林某向公司请假3个月住院保胎.公司认为林某请假时间较长,便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决定.无奈之下,林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撤销机床公司解除林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法律保护、特殊时期、仲裁委员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习惯性流产、仲裁撤销、劳动争议、机床、住院、时间、申诉、仓库、保胎、案例

D57(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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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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