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题的拟定原则
1.文题应简明、醒目、概括全文。 2.文题应紧扣文章内容,不可过于庞大和繁琐,但也不可过于抽象。 3.文题应高度精练,删减一切可用可不用的词和字,一般以20个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超过17个字。 4.文中尽可能不用标点符号,一般不用缩略语、代号、括号。外文缩略语或符号除常见外,应写出中文全名。 5.尽量不用副标题。有些副标题完全可以容纳到主题中,作为一个完整的题目写出。 6.一般文题上不加任何角码、角花等标记,如属必要,可在题目下脚注有关内容,脚注与正文之间用短水线分开。 7.由于刊物性质和版面所限,同一课题的一组文章原则上应分别刊出,不宜用统一文题与序号,如“某病发病机理研究之一”。
外文缩略语、副标题、文章内容、题目、机理研究、标点符号、主题、中文、物性、课题、精练、角花、和字、发病、代号、标记、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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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3;T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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