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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3732.2016.04.058

广东屡调电镀排放标准 促使企业向“国标表三”看齐

引用
近年来,广东对电镀废水标准进行了多次修改.目前,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以下简称《标准》)已正式执行.随着电镀废水治理工艺的研发,《标准》规定,从2018年6月起,非珠三角地区的电镀企业与珠三角地区现有电镀企业,都将执行同样严格的排放标准,即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简称国标表三).

广东省、电镀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珠三角地区、水污染物、电镀废水、废水治理工艺、排放限值、国家、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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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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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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