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732.2016.04.0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各第二批再制造试点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2013年,我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再制造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28家基础较好的单位,探索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试点期为3年,目前已经到期.为总结试点经验,根据《关于确定第二批再制造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506号)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及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再制造、试点经验、验收工作、监管体系、产业发展、市场准入条件、经济发展战略、计划单列市、组织、验收范围、行动计划、通知、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单位、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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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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