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21.02.009
论纳税人诚实推定权的入法途径
诚实推定权由纳税人财产权与人格尊严权衍生而来,在立法中加以确认有助于落实税收法定、践行量能课税和提高纳税人遵从度.诚实推定权借鉴了刑法上的无罪推定和民法上的善意推定,其基本内涵是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有少缴税款嫌疑时,应由该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强度应达到优势证据标准.我国应在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时,明确表达纳税人享有诚实推定权,同时准确界分纳税人的协力义务和税务机关的举证责任,强调逃税行为必须具备主观故意的要件,合理限定税收检查权.诚实推定权入法将对税收征纳实践产生影响,提高现有"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认定标准,使纳税人的正当理由诉求更有可能被认可,对逃税行为的界定也将更为精确.
诚实推定权、税收征收管理法、举证责任配置、逃税认定、税收检查权
D922.22(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CFX056
2021-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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