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19.03.009
G.A.柯亨论马克思主义与自我所有权
柯亨认为,自我所有权观念是自由至上主义的理论核心,是平等主义者应该拒斥的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反对的原则.然而,柯亨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批判暗含着对自我所有权原则的认可,马克思设想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仍对自我所有权原则有所保留.鉴于此,柯亨在削弱自我所有权观念的吸引力的同时,提出了平等原则和共同体原则,以取代自我所有权原则.柯亨的阐释道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代面临的挑战,但他认为的马克思主义的剥削控诉不自觉地运用了甚至是肯定了自我所有权原则,是对马克思思想的严重偏离.他所主张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彻底取消自我所有权原则不具有现实性,社会主义应该保留一定限度的自我所有权.
G.A.柯亨、自我所有权、马克思主义、正义
A81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8YJC710025
201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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