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15.04.016
儒家道德权利与政治权利要义
作为社会身份和政治资格的人权在儒家“孔仁孟义”的思想体系中被表达为“内圣外王”之道,其在“修齐治平”的实现程序之中又以“公私之辨”和“义利之辨”标志出政治伦理原则和“以德限权”的社会治理特色。儒家以“公权利”揭示人的自然权利,以其公平性和自然性引申为人的道德权利;再以道德权利为基础推演出人的政治权利,而“私权力”则仅为政治权利的异化形式,其极端化的结果就是“以权谋私”,后者因其“侵害公权利”的实质,儒家的人提倡以“道德权利”加以限制,故称为“德治”。儒家的道德权利与政治权利不仅影响了中国社会的思想和制度传统,而且其思想特色通过“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三个代表”和“三为”等原则亦被创造性地运用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治国理政事业之中。
仁义、德治、道德权利、政治权利、公私之辨
B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5-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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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