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14.06.00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绩效评价体系及其实证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基础,亦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素.由此客观上要求构建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绩效的评价体系,开展实证研究,公开评价结果.基于结果导向及公众满意度导向,参考同类研究的做法,作为层次分析法特例,本文构建由4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4项三级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应用于2012年度全国31个省级政府及39个国务院部门的实证考察.结果表明:省级政府绩效得分均值为68.31,部门均值为62.67.存在的问题包括公开标准不明确、执行不力、监督制度缺位和社会评议缺失等.为此,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意识,完善制度和技术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价体系、社会评议
D63-31(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ZD057
2015-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