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13.05.015
略评拉德布鲁赫法哲学
本文论述拉德布鲁赫真善美的法哲学体系、法的理念以及其相对主义法哲学观。法的真善美是相统一的。法的逻辑价值是真,法之真属于法律科学的对象;法的道德价值是善,法之善即正义;法的文化价值是美。拉德布鲁赫认为法的理念包括整体的正义、合目的、确定性三个要素,但其相互间又存在着对立。这个观点基本上是可取的。总体而言,虽然名之;“相对主义”,却充满着辩证的机理;借用“相对主义”无非是为了反对把问题绝对化,使法承载正义,缔造与达至人类自由、平等与和谐。当然,此一别致的法哲学亦不免有其值得商榷之处。
拉德布鲁赫、法的真善美、法的理念、相对主义
D523.5(世界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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