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12.05.007
中央—地方吏制范式分析与改革趋向
中央—地方吏制主要有三种范式:“地方分权式”、“中央集权式”和“还权于民式”,其各有优点与缺点.若实行法治,要求“中央集权式”取代“地方分权式”;如果要推行民主,则要求“还权于民式”取代“中央集权式”.或许最佳的中央—地方吏制是普选基础上的地方分权与中央集权的混合.
中央—地方、地方分权、中央集权、还权于民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2-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