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09.02.017
略论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民主是由社会主义基本性质决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确立和发展的必经之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者是相互一致的,但又有层次的区别.它们确认、实现和保卫社会主义民主,使之稳固与不断地向前推进.为达致此目的,必须以提高全体人民的当家作主意识、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公仆和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及坚持社会主义民主的自身机理为前提条件.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DF02(法的理论(法学))
2009-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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