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09.01.016
从尴尬、颠覆走向新生:劳动教养改造为社区矫正之分析
由劳动教养依据问题引发的劳动教养制度存废争议,将劳动教养制度置于法律上的尴尬境地.颠覆劳动教养制度成为多数人的共识.我国应变更狭义刑法结构为广义刑法结构,在此基础上,将劳动教养制度进行分解,一部分行政处罚化,另一部分刑罚化,实施社区矫正.将劳教所的人员、经费和设施分别转化为社区矫正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矫正中途训练中心,是劳动教养走向新生的合理途径.
劳动教养、社区矫正、刑法结构
D922.1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CFX033
200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