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04.01.018
从一件案例看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是基于宪法上的知情权以及行政机关的行政说明责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获得行使公权力的组织的除外事项之外的任何信息的制度.该制度在各国实践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申请人资格以及除外事项的确定.在我国统一的行政信息公开立法中,应借用各国的经验,既采用列举除外事项的立法例,也通过公开原则的确立、严格解释规则以及举证责任规则的确立,限制行政机关在不公开事项方面的裁量权.
行政信息公开、知情权、除外事项
D922.1(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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