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21.2003.04.009
北京市村民自治地方性法规建设平议
北京市村民自治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此,应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丰富有关村民自治的地方法规类型;提高法规制定主体的层次,增强地方法规的权威性;未制定地方执法性规定的各区县,应该尽快制定适应于本地方的执法性规定;增强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完善细化关键性的程序;完善处罚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处罚力度.
村民自治、地方法规、建设
D671(地方政治)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9BZZ010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