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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7621.2003.03.011

从收继婚风俗看明代的律例

引用
明代的律例严格禁止收继婚,可是,严厉的法律不但没有根除收继婚,收继婚反而作为社会一种风俗习惯而普遍存在.为什么法律严格禁止却根除不了收继婚?为什么收继婚普遍存在而法律却显得苍白无力?这其中有政府对法律推行不力的原因,也有传统风俗习惯沉积的原因,更有伦理道德方面的因素.用法律去禁止近乎人情和社会基本认同的事情,固然有移风易俗方面的功效,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必然要受到挑战,而有禁不止所带来的副作用,更会使法律的尊严受到破坏.

收继婚、律例、风俗习惯、尊卑为婚

D923.9(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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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1008-7621

11-4054/D

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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