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医·治病
@@ 这段往事把它当作故事写出来,很有点不合时宜,可能会遭人非议.但我还是要写.因为这段往事在我的一生中太重要了,这样重要的大事,今世不写,总不能等到下世去写吧?
当年我足龄十七虚岁十八.一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伙子,身强体壮,嘴巴上头已长出了一片绒毛,喉节变大,嗓门也一下子宏亮了起来.当时自以为早就成了个堂堂男子汉;但现在回想起来,实际上还是个什么也不懂,既鲁莽,又自私,对世事人情更是一窍不通的无知大孩子.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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