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82/j.cnki.11-3785/g8.2019.01.010
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治理结构的研究
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是体育社会组织中的一种,具有公益性、实体性、民问性、服务性的特征,在政府转变职能的背景下,其是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但是,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学界对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都少有关注,相关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基于此,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从治理的角度,提出通过构建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内外部治理结构,完善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的治理,进而寻求解决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存在问题的路径,填补研究空白.研究认为:1)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以理事会为核心,理事会代表组织各利益相关方行使决策职能,共同对组织进行治理.监事制度是组织内部自律的体现,通过监督理事会和执行机构负责人,防止内部出现违背组织使命的情况.2)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的外部治理包括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体育治理、社会服务机构、体育社会组织、理事会、监事、外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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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12.16(世界各国体育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ATY005
2019-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