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体育社会组织——自发性健身活动站点的发展
自发性健身活动站点已经成为全民健身组织体系的丰富、完善和补充,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自发性健身活动站点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访谈、调研等方法获得第一手研究资料,以获取的有效资料为依据分析了自发性健身活动站点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组织特征、运行模式、法律地位以及面临的问题.研究的主要结论:公民社会的发展是自发性健身活动组织快速发展的社会基础,其组织特征和运作模式符合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自愿、自治的组织形态,倡导平等、开放、共享、互助的参与精神,满足了不同群体实现自我体育价值的需求;植根于大众的自发性健身组织具有很强的活力,体育项目的丰富性和组织活动的多样性,赋予了自发性健身组织更加灵活和注重人文关怀的特性,已逐步成为提供多元化体育供给的一支重要力量;“备案制”赋予自发性健身活动组织一定合法性,但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其法律合法性问题,对于自发性组织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需通过立法解决;大量游离于管理之外的健身活动站点,成为管理上的盲区.
体育组织、社会组织、基层体育社会组织、自发性体育组织、健身活动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场地设施、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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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BTY020
201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