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监护事务的国家干预标准--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基础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下监护事务的国家干预以司法干预为核心,发展方向从最小干预走向扩大干预,并趋于采用多元化的干预方式。司法干预的过程涉及到科学的评估,最大利益有以父母角度或者儿童角度考察者,而列清单的模式基于对相关构成要素与干扰要素的深入分析,对本原则进行司法化具有无可替代的优越性。以监护资格剥夺第一案为例,探讨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司法适用问题,提出既需要遵守当前立法,也需要合理运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儿童最大利益、国家干预、自由裁量权
D912.7(法学各部门)
2016-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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