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02.2011.02.006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教育之界定
科学界定法庭教育的概念和属性,全面揭示法庭教育制度的属性和功能定位,是解决当前有关法庭教育制度诸多争议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法庭教育是衔接公安、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教育、矫正环节的重要"桥梁";是贯穿审判全程的教育;是突出被告人主体性的价值教育;是强制性和干预性的特殊社会教育;是与审前社会调查、心理辅导、亲情感化、合适成年人参与、营造适当教育情境等程序保护措施和审判方式相辅相成的司法活动.
未成年人、法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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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7(法学各部门)
2011-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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