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02.2007.02.007
儒家和谐社会的理念和实践
和谐社会是两千年来儒家所追求的社会目标.儒家在以"尽性"、"位育"、"利者义之和"为内涵的合和哲学基础上,形成了和谐社会理念,同时还进行了以伦理社会和"福利国家"为特征的实践,并设计"大同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终极蓝图.由于其固有的"泛道德主义"和君主专制的局限与矛盾,儒家和谐社会的实践未能成功,但它主张统筹社会不同阶层,统筹强势与弱势人群、贫与富、国家与国家、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追求,仍对现代和谐社会的建构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儒家、和谐社会、泛道德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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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古代哲学)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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