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186.2010.04.021
农村地区胎儿的权利保护
随着农村地区胎儿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增多,农村地区胎儿这一特殊对象的权利保护问题日益凸现.农村地区胎儿享有的权利是指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继承权、名誉权等最基本的人格权.在此基础上探究农村地区胎儿权利受侵害的特点、类型及其保护对策.
农村地区胎儿、权利、保护
25
F328(中国农业经济)
2011-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9-70
10.3969/j.issn.1002-3186.2010.04.021
农村地区胎儿、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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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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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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