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880.2015.04.001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探索与对策研究
推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林业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是维护林农合法权益的必要保障.福建省组建省、市、县三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来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建议明确机构人员性质,将其列入林业行政主管机关的内设行政机构;奠定综合执法基础,制订出台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规范综合执法权限,正确处理与森林公安、资源林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配足林业执法人员,完善装备设施建设.通过努力,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林业执法、改革、实践、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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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63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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