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880.2014.02.010
中国森林碳汇交易立法问题研究
进行森林碳汇交易立法契合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现实需要,符合森林碳汇交易的实践需求,可有效弥补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之不足.京都规则为国内森林碳汇交易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中国森林碳汇交易多由行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规范,适用于实践力有不逮.故应加强相关立法,明确规定森林碳汇交易的法律地位、实施条件与保险规则.《森林法》修改应当对森林碳汇交易进行原则规定,再由下位法予以配套.
森林碳汇、碳排放权交易、气候变化、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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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1;F30
201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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