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2880.2013.04.009
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法制建设的思考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中国是名列濒危物种最多的国家之一,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非常突出.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但仍然存在着诸如立法体系庞杂、立法效力低下、行政管理色彩浓厚,立法目的滞后,执法不力、司法不严等问题.建议采取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保护地建设体系和野生动植物种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制定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发展规划等措施推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
生物多样性、生态危机、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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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4;F01
2014-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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