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然而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堪忧.当前,IP概念被虚炒是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大数据时代,文化创意产品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化,商业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些都给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带来了全新的挑战.要顺应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寻求互联文化产业中各方利益的平衡,实现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主体及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特别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如何认定,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互联网、文化产业、跨界融合、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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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大数据时代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SZ201610005003;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014000514314504
201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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