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

引用
保护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然而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堪忧.当前,IP概念被虚炒是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大数据时代,文化创意产品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化,商业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些都给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带来了全新的挑战.要顺应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寻求互联文化产业中各方利益的平衡,实现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主体及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特别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如何认定,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互联网、文化产业、跨界融合、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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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大数据时代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SZ201610005003;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014000514314504

201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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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672-4917

11-511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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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4(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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