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917.2005.01.002
论加强人大财政立法权和财政监督权
财政权力是行政权中非常重要的一种,由于行政权固有的扩张性和自由裁量性,财政权力要接受必要的限制和监督.和西方议会制度相比,我国的权力机关对财政权的监督力有限,因此要充分发挥我国权力机关在立法中的作用,加强权力机关的财政立法权和监督权.我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人大可以对财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权力机关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强化对财政权的监督,通过个案监督审查财政许可行为.
财政权、财政立法、财政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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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05-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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